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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雅芝状告上海一公司侵权获赔25万元

    上海一家化妆品公司在网站首页使用“品牌代言人:赵雅芝”及其签名字样,并配有大幅照片。赵雅芝因此将上海启资贸易有限公司(化名)和上海娜葆思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名)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今日披露,该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在启资公司网站首页公开赔礼道歉;启资公司赔偿25万元,娜葆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12年4月,赵雅芝的代理律师发现,启资公司在自家网页上多处使用赵雅芝等人的肖像,为一款嫩白系列化妆品做广告宣传,并配以“六大港星联袂代言”、“品牌代言人:赵雅芝”等字样;在代言风采网页页面,有赵雅芝的一幅照片,旁边则附有详细个人信息的“赵雅芝档案”。

      启资公司的另一个网站也多处使用了赵雅芝的肖像和姓名。而这些都是未经授权的无权使用行为。

      启资公司是代理娜葆思公司的化妆品,市场推广均由娜葆思公司负责,2012年6月1日,赵雅芝以侵犯姓名权、肖像权为由,将两家公司起诉至浦东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启资公司的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审理中,启资公司两个涉嫌侵权的网站先后关闭或注销,赵雅芝因此撤回了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经质证,赵雅芝的代理律师对《形象代言协议书》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不过他指出,协议是2005年5月双方签订的,有效期从当年7月至翌年7月为止,期满后双方并未续约。

      法院认为,鉴于启资公司在网站上使用赵雅芝姓名与肖像所宣传的产品,并未超出《形象代言协议书》中所约定的产品范围,结合侵权时间长短、影响范围、行为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酌情判赔25万元。

      据了解,赵雅芝在浦东法院起诉另两家化妆品公司侵犯姓名权、肖像权的案件去年11月也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