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越合同诈骗案再审终结 维持原判获刑15年
    创作歌曲《血染的风采》走红的著名作曲家苏越合同诈骗案5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判,法院驳回检方抗诉,维持此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苏越做出的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
      苏越合同诈骗人民币5700万元案,历经3年的司法程序,可谓一波三折:2010年6月21日苏越被提起公诉;2011年11月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因不服判决,苏越提起上诉;2012年5月高院裁定,杭州刑事律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12年10月此案重审,苏越被改判15年有期徒刑;2013年3月检方认为苏越案量刑过轻,提起抗诉。
      当时检方抗诉认为,苏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不应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属于量刑畸轻。且此案还有1983万元损失,已退赔金额与损失金额差额特别巨大,因此不应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最终认为,苏越作为公司主管人员,在经营不善,资金短缺,出现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为弥补公司亏空、归还他人欠款实施合同诈骗,故案发确属事出有因。尽管苏越合同诈骗的数额确属特别巨大,但他将所骗取的款项均用于偿还公司的借款和日常经营,没有挥霍;在被害公司向警方举报其涉嫌合同诈骗前后,苏越均在偿还欠款。他的女友安雯主动代其退赔100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定,苏越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认罪,坦白情节。在被羁押期间,他还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诈骗于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由于苏越如实供述并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赃款、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法定和酌定等从轻处罚情节,对苏越从轻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量刑并无不当,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检方的抗诉意见不能成立,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检方抗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苏越从被刑拘至今,已羁押3年多时间,在看守所内他一直坚持写歌,还教授看守所内的未成年人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