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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公司老板非法集资2亿多在京受审
    现年49岁的梅晓春,曾任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6年7月6日创建该公司,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他承认,这笔钱是借的。
      梅晓春在法庭上辩称,成立投资公司的目的是创业发展高科技产业,实现个人理想,而不是用公司来集资诈骗。他说,公司没有主动向投资人进行宣传,更没有承诺给投资人固定回报。
      检方指控,2006年7月至2012年8月,梅晓春虚构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股份的大庆龙华石化公司、芜湖联众石化公司、唐山金源鸿基镁电池公司、比特盾科技公司等多家公司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今天的庭审现场,旁听席上坐满了受害人,他们多是白发苍苍的中老年人。据了解,此案受害者达400余人,其中不乏大学教授、退休将军等,被骗金额最多者有200万元,少则也有5万元。
      退休干部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投资了100万元,主要看重金源鸿公司提供的发改委备案资质,而且这家公司承诺,2年可获得固定收益20%。
      梅晓春当庭承认,自公司成立以来,没有一个项目获得盈利,他不得不用后投资者的资金,支付前投资人的本金和高息。他表示,他愿意用自己的资产股权弥补或减少投资人的损失。